ESG本身是一個價值體系,將這個價值體系運用于特定對象時,應當重視價值運用的合理性、適當性,以及利益相關方的價值協調。對投資機構來說,ESG投資首先要關注ESG指標的科學性,即是否真實反映ESG價值觀;同時還要關注將ESG指標應用于特定對象時是否公平、公允。
例如,綠色投資相關政策可以推動特定方向的綠色技術、綠色項目和綠色產業更快發展,但也有可能造成技術發展路線或產業發展方向的鎖定,削弱創新活力與韌性。一切關于可持續發展的制度設計實質上要解決的都是多元主體、多元價值觀的利益平衡和價值競合問題,在環境、社會、公司治理方面同樣如此。
所以提醒廣大投資者要對自己的價值選擇和投資行為抱有足夠的審慎,努力科學決策,推動ESG投資為最大利益服務,盡量減少經濟活動扭曲或部分主體的利益損害。這種審慎和努力本身也是ESG精神的體現,就是個體行為對他人、對社會而言要符合公平及正義。